关于征集南昌工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2024-09-06 浏览次数:0
南工创字〔2024〕19号
各二级学院:
为给我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努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新创业孵化运行机制,学校决定开放校园内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接受大学生创业企业、工作室的入驻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创业企业:由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校友注册创办(注册地址应为南昌工学院)并由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企业。
2.创新创业工作室:由我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创建的创新创业工作室。
二、入驻申请要求
1.团队负责人能正确解决学习与工作矛盾,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无意识形态问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团队成员一般为3-7人,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3.团队负责人入孵创业须经家长同意签字,报所在学院同意签章后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4.团队一般应至少有一名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或创业导师,其负责入驻学生的企业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
5.团队应立足自身专业领域,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且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6.团队应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7.团队若是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8.创业项目还应符合孵化基地其他规定。
三、入驻申请所需材料
1.南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获奖证书等;
3.商业(创业)计划书。
四、入驻审批程序
1.创新创业学院对团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入驻团队名单;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合格的团队成员学习孵化基地的管理办法,并通过考核;
3.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签订孵化协议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五、入驻评审标准
1.企业法人及股东必须接受一定的创新创业教育,且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创业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适合在校内创业。
4.同等条件下,企业成员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的项目、参加我校职业技能、GYB+SYB创业等培训优先审批。
5.同等条件下,创业项目获得第三方投资者或获得各 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者优先审批。
六、入驻待遇
1.学校将为入驻团队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和设施,以及必要的创业辅导和培训;
2.学校将协助入驻团队申请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创业扶持资金和政策支持;
3.学校将组织各类创业活动,促进入驻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学校将为部分规模较成熟团队提供必要资金及办公设备。
七、其他说明
1.为使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基地得到孵化,创新创业工作室正常经营周期为1年,按学期考核;创业企业正常经营周期为2年,按学年考核。
2.请有意报名的创业团队于9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创新创业办公室,地点为卓越楼62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87712069@qq.com。联系人:邱淑颖、罗茜,联系电话:0791-87713604。
3.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充分挖掘,重点动员,积极推荐优秀的创业项目和团队。
附件:1.南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关于印发《南昌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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