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南昌工学院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2024-04-11 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2024年南昌工学院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南工教字〔2024〕47 

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赣教规字〔2021〕2 号)、《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41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宣传展示我校劳动教育成果,推动劳动教育走实走深,营造“五育并举”的良好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4 年 5 月

二、活动主题

热爱劳动,健康成长

三、宣传展示重点

各教学单位结合劳动教育推进情况,重点宣传展示项目如下:

1.宣讲政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新时代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安排,将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讲清讲透讲好,持续提升我校学生对劳动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动精神。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赣鄱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实施意见》(赣工办发〔2023〕75号)精神,在宣传展示月活动期间集中开展“致敬劳模交流会”“工匠课堂”主题班会等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先进者)、大国工匠、赣鄱工匠等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养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

3.展示工作亮点,推广典型经验。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专业特点、围绕创新创业,依托《新时代劳动教育》项目课程劳动成果,集中宣传展示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创造性劳动能力,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端正劳动态度。通过作品展示、现场互动等形式,总结交流近年来我校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创新与经验做法,推动我校劳动教育向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展示形式

1.多渠道向师生宣传展示。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采用滚动字幕、张贴海报、悬挂标语等形式,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动漫或短视频等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宣传活动。各教学单位要推出至少一个劳动教育典型案例、感人故事、精彩视频等优秀作品,教务处将会组织评审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宣传展示。

2.积极开展校内宣传展示。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师生集中学习,通过劳动心得撰写评比、集体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解读国家和我省劳动教育政策文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技能大赛、家务劳动竞赛、劳动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主题活动,激发学生参加劳动的热情,营造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校园风尚,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素养。

3.广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教学单位根据《新时代劳动教育》课程安排,组织开展卫生打扫、垃圾分类、环境美化等校园劳动还可组织学生参与教室、食堂、体育场馆等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相关活动的管理服务动手实践、出力流汗中接受锻炼、磨练意志。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宣传展示月活动顺利进行。

2.规范宣传展示。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劳动教育的文件政策进行宣传,所宣传的内容必须符合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要以劳动技能演示、现场操作制作、实物展示等为载体,积极展现劳动教育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教学单位要对宣传展示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活动部署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重从宣传展示月活动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和表扬。请各教学单位 5  29 日前,将宣传展示月活动总结报教务处


(联系人:邱淑颖 电子信箱:2654104644@qq.com)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


上一页:关于公布2024年学科竞赛建设专项立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页: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江西省选拔赛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