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4-24 浏览次数:0
南工创字〔2022〕0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3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事宜
(一)项目申报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国创计划”的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并积极申报,申报事宜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牵头完成。
(二)项目经费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按2万元/项、省级项目按0.5万元/项、校级项目按0.25万元/项的额度安排经费。
(三)项目名额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申报省级重点和一般项目需要一定量的校级立项项目做支撑,为更好地做好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名额分配方案》(该名额为各学院推荐到学校进行校级评审项目数,具体名额见附件2)下达至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四)项目评审
为确保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各教学单位在积极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院级评审,择优推荐到学校进行校级评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级评审,根据项目评分排名,立项校级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二、项目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范围
2020年、2021年立项,且结题时间为2022年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
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训练平台提交结题材料,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见后续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在完成院级评审工作后,于2022年5月18日前提交《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4)至创新创业学院。
校级评审结束后,学院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xdc.jxedu.gov.cn/)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报《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平台下载)。
(二)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xdc.jxedu.gov.cn/),于2022年5月18日前按要求完成2022年项目结题。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邱淑颖,电话:15979083811,邮箱:2654104644@qq.com
附件1.赣教高办函【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名额分配方案.docx
附件3.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XX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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